兴国县第二小学四点半工程没有自愿不自愿都得交

兴国县第二小学 第一 四点半工程,很多班报名的时候,老师根本就没有说这个四点半工程是什么,直接叫交学费,有些家长知道了不需要这个四点半工程课后服务不想交这个钱,老师就说一定要交,更过分的班级是,家长不交这个钱,老师就不给报名,很多家长被老师软硬兼施到不得不被自愿,敢怒不敢言,不满不敢说,当有些家长想选择其他课外兴趣班的时候,老师说全校都推行这个课后补习班。 上级文件是讲自愿原则,如果学校公布这个四点半工程是什么,让家长清楚明白,交费明白,让家长真正心甘情愿,那才是自愿 第二 2018年五年级老师告诉同学,你们的家长谁愿意买足球服的就可以来上足球课,结果买了足球服和护具,一节足球课也没上过。 第三 每一个学期老师都让学生买《魔法教程》、《学海乐园》之类的课外作业,这时候校门口的每家小店都有老师要求孩子需要买的各种课外作业,当得知教育局要来检查的时候,老师告诉孩子,如果有人问,就说是爸爸妈妈让买的,或者干脆让孩子们不要带去学校,或者老师收起来锁在柜子里。 如果这个栏目是真的问政于民,就该向家长多了解情况,不是只单方面听学校的一面之词
赣州市兴国县
已处理
2019-09-05 19:00
关于“四点半工程”相关问题的回复 针对网友所反映的“四点半工程是否自愿”等问题,经调查了解,现回复如下: 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【2017】2号)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【2018】80号)、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校外教育工作的通知》(赣教基字【2017】15号)和2019年6月3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》文件精神,为帮助家长解决学生放学后无人看管、无力辅导等实际困难,也让学生学习兴趣特长有更多的时段选择。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结合我县实际,将城区小学作为试点,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,在各城区小学(各基地校)新增下午(4:30—5:30)兴趣班,有需要的家长可自愿选择参加。 在本学期开学时,各校对自愿参加青少中心兴趣班的同学开始预报名。由于部分学校、教师对此项工作的解释宣传不到位,让家长对下午兴趣班认识不够,误以为是“强制的补课”。为消除此类误会,青少中心对各校预报名情况进行了解,再次印发《致家长一封信》,由学校向家长细心解释,完善相关后续工作:一是请已预报名的家长再次确认是否自愿参加;二是明确参加兴趣班的,将在开课后统一开具正式票据;三是对已经预报名但不愿意参加兴趣班的学生,已由班主任退回已缴费用。(据了解,兴国县第二小学此项目预报名有864位学生,经再次确认后表示不愿参加的有11位学生家长,已经将相关费用如数退回。) 我们将总结经验教训,改善工作方法,根据省市教育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工作方案,加强对课后兴趣班关注和管理,为广大确实有需求的家长、学生提供优质服务,切实将惠民的好事办好。 感谢各位家长朋友对兴国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,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。谢谢。 2019年9月5月